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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白环罚字[2017]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2017年3月28日,对该公司位于牛场乡的白云区荷塘月色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开展现场检查发现:现场处于停止建设状态,现场已建成部分绿化、走廊、花海、山体景观等,该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以上环境违法行为,决定处罚10.0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1-19
    决定机关 白云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