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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运政罚〔2022〕00258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5月20日,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收到交通部通报联网联控抽查问题:发现2022年2月11日到3月20日期间,绍兴市集亚物流基地有限公司所属的浙DK0657存在多达3713次超速报警的情况,存在安全隐患。5月31日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承办此案。执法人员依法取得各种证明材料、各种证明材料、对马肖忠的询问笔录、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绍兴市集亚物流基地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31
    决定机关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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