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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运政罚〔2021〕00465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根据省通报信息中反映情况,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通过联网联控系统:发现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10日分段限速处理情况中,绍兴市集亚物流基地有限公司分段超速线索总数321条,未处理321条,处理率为0,出现分段超速报警时,公司动态监控人员没有及时作出处理并提醒驾驶员。2021年6月1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被委托人马肖忠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还取得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电子数据等相关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绍兴市集亚物流基地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1
    决定机关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车军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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