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绍运政罚〔2020〕00J46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10月12日,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发现绍兴市集亚物流基地有限公司所属的浙DM8369、浙D14619、浙D31027连续驾驶超过4个小时,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其行为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09 |
决定机关 |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车军强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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