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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地吴江海事罚字[2020]00109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蚌埠市金海航运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21
    决定机关 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