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欣龙无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少军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31629358
    执行依据文号 (2008)金中民二初字第00080号
    案号 (2010)浙金执民字第0018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0-11-24
    发布日期 2014-09-0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上海飞鹰车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款14776254.85元及违约金3752579.19元(已计算至2007年7月7日,以后的违约金按合同约定的每日万分之四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二、被告上海欣龙无纺有限公司、陈少军对被告上海飞鹰车轮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6833元,财产保全费97343元,其他诉讼费5850元,鉴定费20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6833元,均由被告上海飞鹰车轮有限公司负担,被告上海欣龙无纺有限公司、陈少军负连带责任。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