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临(消)行罚决字〔2019〕016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上海暖心窝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民主村桃李春风青云山居商苑75号的上海暖心窝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室内消火栓无水,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上海暖心窝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上海暖心窝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临安支行(账号:330016173270530011710128)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临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12月18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18 |
决定机关 | 临安市市公安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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