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市津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门继云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6761049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民一3847 |
案号 | (2016)津0112执22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6-01-21 |
发布日期 | 2016-05-29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天津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贾树凤、天津市津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共同偿还原告张廷有借款100000元,于2016年1月20日前共同偿还原告张廷有205000元。二、如被告未按期给付,自2015年5月1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以305000元为本金,年息15%给付利息。三、案件受理费3167元。保全费2045元,由被告贾树凤、天津市津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共同承担,被告于2016年1月20日前给付。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