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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社罚决字〔2019〕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限2019年9月30日前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生产;处罚款贰拾万圆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26
    决定机关 社旗县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