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上海市黄浦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12019006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我局于二○一九年六月十一日下午,对位于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939-949号1号楼地上五层18-26号商铺上海大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未能保持正常使用高压静电式油烟净化设施,造成厨房油烟气未经净化处理直接排放。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立即改正未能保持正常使用高压静电式油烟净化设施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圆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01 |
决定机关 | 上海市黄浦区环境保护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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