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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2068111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违反了装有空调设施的车辆空调设施不完好或者未在车厢内显著位置设置温度计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20年07月21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501号周康9路公交终点站实施装有空调设施的车辆空调设施不完好或者未在车厢内显著位置设置温度计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1份);2、证据照片(6张);3、询问笔录(1份);4、其他证据材料(6张)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其他: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04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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