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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20681107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违反了未在规定的位置,标明营运收费标准、线路名称和经营者名称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20年05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周园路瑞建路公交1081路终点站实施未在规定的位置,标明营运收费标准、线路名称和经营者名称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1份);2、证据照片(3张);3、询问笔录(1份);4、其他证据材料(9张)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其他: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08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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