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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天水行罚(水)字〔2021〕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建筑物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肆万肆仟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26
    决定机关 广州市天河区水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