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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龙市监处字[202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3
    决定机关 龙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晓萍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