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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余市管罚处字〔2017〕4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已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壹佰玖拾元整(2190.00元);二、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柒仟壹佰玖拾元整(719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22
    决定机关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陆凯伦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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