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榆卫公罚〔2019〕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
    行政处罚内容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超出有效期限擅自营业,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19
    决定机关 榆中县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