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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经市管市监罚处〔2019〕14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
    行政处罚内容 鉴于当事人未销售涉案的医疗器械产品,违法事件未造成人体伤害后果或社会负面影响,且当事人自案件办理以来积极配合调查,本着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拟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建议: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0
    决定机关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
    法定代表人 林标扬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