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象公(东)行罚决字[2019]512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象山丹城梦宇废品回收站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登记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5月23日,象山丹城梦宇废品回收站因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登记被象山县公安局根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给予罚款二千元的行政处罚。象山县公安局2019年5月23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2
    决定机关 象山县公安局东陈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