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铜环罚字〔2020〕3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处该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三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三万三千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29 |
决定机关 | 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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