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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上)市管罚处字〔2018〕7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已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味好美蓝莓顶料”4瓶、“吉百利巧克力味固体饮料”1罐、“卡芙奇妙酱”1瓶;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佰伍拾元整;3、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20
    决定机关 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张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