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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综执(余)罚字〔2020〕第14020120011300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余杭万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案。
    行政处罚内容 案件名称: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案被处罚人名称:杭州余杭万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余杭区东湖街道红枫苑小区是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当事人杭州余杭万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2019年11月29日09时15分,当事人在余杭区东湖街道红枫苑小区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当日执法人员依法到红枫苑小区内检查时发现设置在15幢2单元门前设置的易腐垃圾收集容器内发现了塑料袋、纸杯等其他垃圾;在1幢1单元门前设置的易腐垃圾收集容器内发现了金属易拉罐等可回收垃圾。2019年11月30日10时00分执法人员复查时,当事人改正了违法行为。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到余杭农村商业银行开发区分理处缴纳罚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十五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3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