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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规罚字﹝2021﹞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内容 按规定程序申请规划许可,罚款伍万肆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9
    决定机关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