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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渝江津市监处字(2020)5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有关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3
    决定机关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黎均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