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莒公(招)行罚决字[2020]5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拒不配合反恐工作 |
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山东德汇食品有限公司罚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17 |
决定机关 | 莒县公安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