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余市监罚处字〔2016〕71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已失效) |
行政处罚内容 | 建议对杭州五月红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食品的行为作出如下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壹拾肆元(114元)。2、并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0-13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俞英凤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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