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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余市监罚处字〔2016〕7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它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已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对杭州五月红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食品的行为作出如下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壹拾肆元(114元)。2、并处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0-13
    决定机关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俞英凤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