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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天)食药监药罚[2018]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劣药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2701.00元;2、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计5470.38元;上述罚没款合计:8171.38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2-05
    决定机关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