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汉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杨兴平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57947915-2 |
执行依据文号 | 12武商初字第933号 |
案号 | (2013)武执字第0285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3-11-08 |
发布日期 | 2015-05-28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其它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退还原告合同保证金70000元,该款由被告分别于2012年12月、2013年1月、2月、3月前每月各支付原告10000元,计40000元,余款30000元由被告于2013年4月底前付清原告,原告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如被告逾期履行,原告有权按80000元全额申请法院执行(己履行部分应予扣除)。 二、案件受理费己减半收取1150元,由原告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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