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泾川县丰农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62082173****231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821民初846号 |
案号 | (2020)甘0821执52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泾川县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泾川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7-10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甘肃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泾川县永盛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口小风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19000元(自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从2020年6月1日起利息按年利率12%算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被告泾川县丰农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以上款项限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汇入泾川县人民法院账户:27248101040007385,账户名:泾川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泾川县支行营业部。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00元,减半收取2300元,由被告泾川县永盛项目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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