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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灵工商处字〔2018〕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2-05
    决定机关 灵山县工商局
    法定代表人 滕枝秀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