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西城法罚字[2017]第4103754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隆欣建材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
    行政处罚内容 经查明:当事人杭州隆欣建材有限公司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许可,于2017年10月在西湖区转塘街道之浦路隆欣建材有限公司内搭建四处房屋。经查,其中1号房屋为一层简易棚,占地面积54平方米(长9米,宽6米),三开间,至发现时已建成,用于调度室使用;2号房屋为一层简易棚,占地面积54平方米(长9米,宽6米),三开间,至发现时已建成,用于会议室使用;3号房屋为一层简易棚,占地面积108平方米(长18米,宽6米),六开间,至发现时已建成,用于办公室使用;4号房屋为一层简易棚,占地面积12.5平方米(长5米,宽2.5米),至发现时已建成,用于厕所使用。上述四处房屋合计占地面积228.5平方米、建筑面积228.5平方米。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自行拆除该违法建筑物(合计建筑面积228.5平方米的四处房屋)。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11
    决定机关 西湖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