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滨公(西)行罚决字[2019]5080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嘉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08月7日15时许,西兴派出所民警在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336号鑫都汇大厦2幢*室,*层的杭州嘉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2019年1月8日与林某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将林某的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同时未告知林某主动申报居住登记。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各城区建设银行(余杭、萧山除外)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08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西兴派出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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