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市三条石有色金属铸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12010610****52X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06民初784号 |
案号 | (2020)津0106执133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5-18 |
发布日期 | 2020-11-24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天津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市三条石有色金属铸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张艳华律师费48000元、借款本金1810000元及利息(以181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386%计算自2020年1月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薛志华对第一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双方别无其他争议,本案纠纷就此一次性了结;四、案件受理费21522元,减半收取10761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共计15761元,由被告天津市三条石有色金属铸造股份有限公司、薛志华连带负担(于2020年5月15日给付原告张艳华)。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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