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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天市监东处字〔2020〕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120元,处以10000元罚款,共计罚没款1012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8
    决定机关 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