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甬市监处〔2018〕3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已失效) |
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经营的海天下深海鳕鱼排的食品标签配料表标注蓝鳕,经我局监督抽检该食品未检出鳕鱼成分,即当事人销售的食品与其标签的内容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的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已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责令改正并建议处罚如下:没收海天下深海鳕鱼排7包。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9-26 |
决定机关 |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陈兵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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