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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工商昌处字〔2019〕第1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罚款142067.8元;2.没收违法所得12263.14元;3.没收不合格DECATHLON2137389羽绒服装35件、DECATHLON2367347夹克51件。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28
    决定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
    法定代表人 戚意家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