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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洞市监处字〔2020〕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行政处罚内容 吊销温州尚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洞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07
    决定机关 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建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