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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咸银保监罚决字〔202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为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业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07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咸宁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吴东林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