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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松市监案处字〔2017〕第2702017112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74269.82元;罚款1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26
    决定机关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杨洪滨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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