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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保工商处字(2016)第0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商标侵权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9-08
    决定机关 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郝晨曦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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