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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西环罚字【2020】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市场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环保审批手续未完善前不得进行生产);2、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576500.00元百分之四的罚款23060.00元(大写:贰万叁仟零陆拾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0
    决定机关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