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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环罚字〔2017〕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环境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伍倍的罚款,即人民币伍仟陆佰贰拾柒元整(¥5627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24
    决定机关 长沙市宁乡县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