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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七银监罚字【2016】第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对贷款申请要件真实性进行实质审核,致使借款人利用虚假材料获取贷款资金,并造成资金损失。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12-28
    决定机关 七台河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郎天夫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