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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宿国土资城罚(2018)第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6.35亩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6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非法占用的6.35亩土地,对允许建设区的6亩按5元/平方米处以罚款,对限制建设区的0.35亩土地按15元/平方米,合计23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12
    决定机关 宿迁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