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桂南交罚[2020]0004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不按批准客运站点停靠 |
行政处罚内容 | 该车由南宁埌东客运站发9:30南宁至甘棠班,发班配客9人,途径南宁市民大道181号时停车揽客3人上车去往甘棠,收取招揽的三名乘客每人30元运费,现车上共有12名乘。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等。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3-24 |
决定机关 |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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