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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桂南交罚(202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按批准客运站点停靠
    行政处罚内容 于9时00分从江南客运站发班,4人购票上车前往田林县,100元/人,经查,车上实际搭载19人,有15名乘客在西乡塘客运站购票上车前往田林县,96元/人,该车批准的停靠站点是西乡塘客运站。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等。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6
    决定机关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