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象公(丹东)行罚决字[2019]515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象山丹东阿杰饭店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06月20日,象山丹东阿杰饭店因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象山县公安局2019年06月20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20
    决定机关 象山县公安局丹东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