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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山环罚决字[2018]第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在公司院内进行管材维修过程中,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露天喷漆,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无组织排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05
    决定机关 山阳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