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东兴市保通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5068169****727K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681民初289号 |
案号 | (2019)桂0681执770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07-08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西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东兴市保通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在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平工程价款40 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从2019年1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陈平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东兴市保通冷冻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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