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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泾住建罚决[2021]第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行政处罚内容 对建设单位处以2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建设单位负责人处以1.1万元的行政处罚,合计罚款金额23.1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2
    决定机关 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