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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宁工商案字〔2015〕0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5-05-18
    决定机关 宁乡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隆向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